F. 申請外傭的注意事項

2024-03-06 16:00

閣下的申請資料及文件齊全或正確與否,將直接影響您的申請進度。

所以,請閣下在確定聘用前,提前準備好所需资料及文件以縮短申請時間。 所需资料及文件可以參考以下視頻:

聘用前所需资料及文件 - 粵語版本 (youtube 在線視頻 - 廣東話版)

聘用前所需资料及文件 - 普通话版本 (youtube在線視頻 - 普通話版)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s required before employment - English Version (youtube online video - English version)

PDF 版本請查看: 聘用前所須資料及文件 ( 附錄 1 | 附錄 2 )

在申辦程序中,僱主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申辦資料

  1. 在提供經濟證明及住址證明時,僱主應該盡量於1-2星期內交予所屬僱傭中心,以便有關申請可以盡快遞交入境事務處。
  2. 僱主必須向僱傭中心提供正確資料,特別是住宿安排、工作範圍、過往是否曾經聘用海外家傭等。如欲多聘一個或以上的外藉家庭傭工,入境事務處可能會要求僱主堤供現有家傭資料及解釋多聘一個家傭的原因。
  3. 如僱主所申報的住址沒有郵遞服務,僱主應事先通知僱傭中心在合約上附加郵遞地址。此外,如僱主在申辦過程中搬屋,僱主應事先向郵政局辨理郵件轉遞服務,避免入境事務處的信件寄失。
  4. 在個別情況下,僱主可能會收到入境事務處的職員致電查詢有關僱主的家庭情況及傭工的職務範圍,又或會要求僱主再遞交一些資料,入境事務處亦會寄出掛號信予僱主要求僱主答覆一些查詢及遞交資料,如補充入息證明、說明詳細住宿安排。僱主應準備有關資料,並盡快聯絡僱傭中心,以便協助僱主把所需資料交往入境事務處。

 

申辦時間

  1. 一般情況下,僱主會在挑選傭工及簽約後約5個星期收到入境事務處寄回給僱主的收件回條。 其目的主要是確定入境事務處正在處理閣下的傭工簽證申請,及確定郵遞上的地址沒有錯誤或文件沒有在入境事務處內部遺失。 僱主須把收件回條交回或傳真予僱傭中心,以便僱傭中心可以依收件回條上的檔案號碼跟進及計算申請有否延誤。
  2. 收到收件回條大概四至六個星期後,僱主便會收到入境事務處寄出的傭工簽證批准通知書(Visa Approval Notification Letter)。 僱主應把通知書正本及再培訓費用之支票(如適用、支票抬頭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併交回僱傭中心以便代為領取入境簽證。)
  3. 香港政府規定任何家傭如欲在港逗留超過180天,必須在抵港30天內領取香港身份證。 現時領取家傭的身份證是毋須費用的。

 

法例及其他

  1.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2條,任何人士如向入境事務處人員作虛假聲明或陳述,即屬違法,有被檢控之可能。 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50,000及入獄14年。
  2. 香港入境事務處規定,外籍家傭不論國籍,自2023年9月30日起,每月最低工資不得少於港幣$4,870。 刻扣工資可能被入境事務處控以提供虛假資料訛騙入境事務處,屬刑事罪行。
  3. 僱主最好能在家庭傭工上任數天前替傭工購買勞工保險或家庭傭綜合性保險(包括勞工保險及醫療傷亡賠償)。
  4. 假設傭工在工作簽證批發前以旅遊簽證抵港,在入境事務處沒有正式發出家傭工作簽証前,家傭不得為僱主工作。

 

 

返回 : 主目錄 > 本章目錄

上一則 : E. 申辦程序 | 下一則 : G. 首次申請及申請多於一個外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