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外傭的假期

2024-03-06 16:00

根據香港僱傭法例,外傭工人姐姐享有有薪假期,包括有薪年假、法定假日、休息日,假期日數會根據她們的受僱年資而定。 此外,外傭放假時,也建議您提前準備好相應的安排。

外籍家庭傭工返回原居國家享有的假期,根據 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第6條款的規定,外籍家庭傭工可以享有不少於七天的假期,返回原居國家,一般適用於續約或在港約滿轉換僱主類別的外籍家庭傭工情況下。

假期目的是希望外籍家庭傭工有機會回鄉探望離別已久的家人。

另外,外籍家庭傭工享有一般假期包括 : 年假、法定假日及休息日。

 

有薪年假

按照勞工法例規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如外籍家庭傭工為同一僱主服務滿十二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數目由7天至14天不等,按外籍家庭傭工的年資計算。

1年7日
2年7日
3年8日
4年9日
5年10日
6年11日
7年12日
8年13日
9年或以上14日

年假需在隨後的十二個月內享用,而日期應由僱主與外籍家庭傭工商議協定。

如因任何原因終止僱傭契約,例如辭職,但不包括因犯錯而遭即時解僱(Summary Dismissal),而外籍家庭傭工已工作超過3個月但是不足12個月,則外籍家庭傭工應獲發代替所得年假的款項,款項按比例計算。

舉例來說,若外籍家庭傭工只工作了四個月,便遭即時解僱,其年假計算方法如下 :

( 120天/365天 )x7天年假 = 2.3天有薪假期

( 月薪$4,870*12月/365天 ) x2.3天 = $368.3 ─ 代替有薪假期之款項。

 

法定假日

  1. 西曆一月一日元旦;
  2. 農曆年初一;
  3. 農曆年初二;
  4. 農曆年初三;
  5. 清明節;
  6. 勞動節;
  7. 佛誕;
  8. 端午節;
  9.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10. 中秋節翌日;
  11. 國慶日;
  12. 重陽節;
  13. 聖誕節或冬至 (僱主可選擇聖誕節或冬至為法定假期);
  14.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

註: 由於 法定假日的農曆和新曆 每年都有所不同,您可瀏覽香港 勞工處 網站了解今年最新的詳細信息。

* 復活節翌日等公眾假期並非家傭應享有的法定假期,但由於部份菲傭為天主教徒,如傭工要求,僱主可與家傭另外調配假期。

# 根據 《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2024年起新增的法定假日為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 外籍家庭傭工如在法定假日之前已為僱主連續服務滿三個月,便可領取該假日和假日的工資 (即是帶薪假期); 否則,視為無薪休假。

若僱主沒有給法定假期予外傭, 或如有需要要求外籍家庭傭工在法定假日工作,必須在原定假日之前或之後 60 天內 ,安排 「另定假日」作為補假。 如果法定假日適逢是外傭的休息日,僱主必須在 休息日翌日補假給外傭。 並且不可以支付加班費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即所謂的「不可以買假」。

 

休息日

外籍家庭傭工每星期至少有一天為休息日,即僱傭合約說明第16項(中文),指一段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時間。

  1. 休息日是由僱主指定的
  2. 僱主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將休息日日期通知外籍家庭傭工,但如休息日的日期屬定期性,則屬例外。
  3. 獲得外籍家庭傭工同意後,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但另定的休息日必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三十一天內。
  4. 僱主不可強迫外籍家庭傭工在休息日工作。

 

 

返回 : 主目錄 > 本章目錄

上一則 : E. 外傭工資及扣除工資 | 下一則 : G. 解僱